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厦门市海沧区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充分将《条例》作为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重要指引和抓手。
一、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海沧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依托各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和宣传手册、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活动等多种载体,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
海沧区信访局积极把《条例》宣传融入接待来访群众、调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事项等工作实践之中,进一步引导信访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各街道积极发动各村居、驻街单位、志愿服务队等广泛参与到宣传工作中,让《条例》走村入户进万家,推动形成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条例》施行一周年以来,海沧区各单位共开展宣传活动23次,印制发放宣传手册2000册,宣传折页2万余份。
二、加强培训,掌握条例精髓
全区各单位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组织开展《条例》培训会40余场,通过集中宣讲、交流研讨、教育培训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信访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条例》,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三、树立典型,激发干事热情
在为百姓排忧解难中,海沧区各街道、各职能部门涌现出一些优秀的信访干部。
以《条例》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海沧区对表现优异的信访干部予以表彰,同时将其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导向作用,激励全体信访工作人员,进一步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催人奋进。
四、学以致用,创新工作方法
用心将《条例》精神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真正推动《条例》精神和规定落到实处。
1、解疑释惑安抚民心
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中,一边为群众解难答疑,一边以案释法,通过个案向群众讲解《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渠道、合理的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
信访人朱某反映“因其丈夫贷款,要拍卖房子,冻结账户,希望不要冻结她的个人账户”问题。街道信访工作人员耐心地向信访人传达《条例》相关精神,劝导其要依法逐级文明上访、理性反映诉求,并强调非正常上访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多次沟通疏导后,朱某逐渐对《条例》有了清晰的认知和认同,并表示愿意耐心等待相关单位协调结果。
2、创新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新方式
为贯彻落实《条例》中指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原则,海沧区深入探索联合调处模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着力构建矛盾化解人人来做的“大调解”局面。
海沧街道后井村于2022年3月启动整村拆迁,围绕如何做好征拆中的信访问题处置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海沧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和海沧片区征拆指挥长靠前指挥,大力推行信访工作与司法调解相结合的访调联动模式。海沧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和海沧街道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司法突击队”,承接征拆中的法律宣传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复议与应诉、公证服务和参与现场情况处置等任务。
“司法突击队”积极融入“1+1+1+1”调解模式(信访工作人员+调解员+征拆组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坚持征拆工作推进到哪里,矛盾纠纷化解就跟进到哪里。在每一个案件调处过程中,都坚持联动会商,信访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对接、转交办和责任单位协调,征拆公司协助做好征拆政策的释疑解惑工作,“司法突击队”做好矛盾调处,村民小组长做好思想安抚,既保证了化解流程的流畅性、调解结果的准确性,又保证了调解速度的高效性,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