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法治化】厦门市探索“近邻+枫桥”,构建基层信访“预防法治化”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17:37 来源: 厦门市信访局 阅读:{{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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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城市发展

涉及物业、邻里等矛盾纠纷

也随之产生

厦门市传承弘扬“远亲不如近邻”理念

并将其与“枫桥经验”有机融合

大力推行“近邻+枫桥”工作法

把基层一线作为化解矛盾纠纷、

预防信访问题主阵地

  01 以近邻党建为引领,筑牢“预防法治化”坚实堡垒。

  针对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维权意识日益强烈,对基层一线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提出更高要求等实际。大力推广“近邻”党建模式,出台《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实施意见》,推动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坚持把基层党组织作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选拔政治素养较高、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担任小区党支部书记,并就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开展专题培训,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小区管理混乱、电梯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大多能第一时间得到较好解决,有力避免一般问题演变为信访问题。

  02 以近邻共治为基础,激活“预防法治化”社会活力。

  针对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小区治理议事协调、服务评价、纠纷调处等机制,组建小区事务听评会、小区共建理事会、小区老人协会等群众组织,共商共议小区建设大事,做到各项决策民主、依法、公开;统筹组建业主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组织审计公维金、广告收入等,增强小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此避免争议、减少纠纷。

  聚焦部分群众因“政策盲区”引发信访问题,依托小区党群之家,组织小区党员干部帮助群众宣传解读政策规定,链接资源解决实际困难,疏导心理解开思想疙瘩,并及时将群众呼声传递给相关部门,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03 以近邻调解为手段,提升“预防法治化”实际成效。

  针对矛盾点多源散、调解方式运用不足等问题,厦门市2015年即在全国率先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坚持把信访工作融入大调解体系,把调解优先贯穿始终。

  积极培育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建立了覆盖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30多个行业领域近200个调解组织,广泛开展“诉前调解”“访前调解”。

  创新推行近邻信访评理机制,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信访评理室以及由7000余名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等组成的信访评理员队伍。

  此外,在镇(街)、村(居),有效整合了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法院巡回审判庭、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单位,以及社区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律师事务所等多方资源,灵活运用多元调解手段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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