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创造的“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的科学理念、实践方法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七项机制”的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多元合作有效化解信访问题的新路子,于2019年7月起在全省各地陆续搭建起党政主导、信访部门主抓、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信访评理”调处平台,目前已实现“有机制制度、有操作规范、有队伍落实、有工作平台、有措施跟进、有明显效果”的良好局面。
评理网络全覆盖,打造源头治理“新平台”
福建省信访局遵照“合法、科学、便捷、实用、高效、创新”的原则,出台《关于深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推行建立“信访评理室”的指导意见(试行)》,力求把“信访评理室”打造成群众“家门口的评理会”,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落到“最后一公里”。目前全省已完成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乡、村“信访评理室”五级网络布局,构建起了联动联治联创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一站式化解,让群众获得公平、快速、便捷的救济,实现信访人零成本就地化解纠纷。同时,“信访评理室”也是全省信访部门破解重复信访和化解疑难积案的重要抓手,各级信访部门通过逐级评理、提级评理、联合评理等方式化解了众多重复信访和疑难积案,让那些长期无处“兜底”的信访积案有了化解的途径和平台。截至2020年8月,福建省共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信访评理室”18175个,实现省内全覆盖。其中,省级1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10个、县(市、区)112个、乡镇(街道)1114个、村(居)评理室16938个;全省已开展评理21154次(件),化解19237件,化解率达90.94%,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79.13万元。
评理队伍宽领域,打造说事讲理“专业队”
信访评理员队伍由人民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专业人员、社会知名人士、法律工作者、熟悉信访工作的专业人员、心理咨询师等各类群体构成。他们熟悉政策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平时活跃在不同工作岗位,一旦有纠纷或矛盾,立马化身信访评理员,能进得了群众家门、坐得下板凳、拉得上家常、建得起感情,与群众说得了事、评得上理,做到问寒问暖问民情,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了更专业的倾诉对象。同时不同层级评理室按要求设立不同的评理员数量:省级建立的专家库由省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部门各行业专业人员及高校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等200名以上评理员构成;市、县、乡、村建立适合当地特色和现实需求的评理员库,各级评理员数量分别为100、50、20、10名以上。目前全省评理员数量已达171865名,实现了各领域全覆盖。根据具体信访评理事项,各级评理室“因案施策”选配评理员,实现评理队伍的最佳组合,保障信访评理整体性、专业性、协同性、精准性。
评理形式多样化,打造矛盾调解“联合体”
信访评理工作严格遵守法治规范,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共治机制,依法规范各类信访矛盾的对接流程,实现共治。注重从法律层面理清关系,对信访评理事项进行科学分类梳理,同时分清民事、行政、刑事的不同法律关系及各自的纠纷解决途径,通过对不同事项的界定来选择相适应的评理员队伍,以有效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的合法性,实现有效对接。对于经评理达成和解或调解的信访诉求,制作评理和解或调解协议书,形成卷宗归档,必要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增强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形成信访联解、矛盾联调、工作联动局面。
在衔接明确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评理事项,因案施策配人,规范和促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通过信访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合理衔接、相互协调,形成纠纷化解体系。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纠纷化解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多样、便捷、适宜的纠纷化解服务,既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又有效保证了评理结果的法律效力,同时可实现终结。目前各地针对地方特点及文化特色,成立了形式多样化的“信访评理室”,如连江县“夕阳红信访评理室”、晋江市流动信访评理车、莆田市湄洲镇“妈祖信访评理室”、霞浦县“海上信访评理室”、鼓楼区华大街道屏山社区的“屏山评理室”等特色鲜明的信访评理工作机制。借助这些信访评理室,群众找到了说理的平台,既可线上评、也可现场评,既可流动评、也可上门评,减少群众信访成本,又推动就地快速高效化解信访问题。
“真空地带”有人管,打造维护权益“兜底处”
建立“信访评理室”的设计初衷既是建立对群众诉求表达和合法权益保障的“兜底”机制,避免社会治理出现“真空地带”,又是打通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后各种救济路径之间屏障的有效方法,让群众在基层就有一站式解决纠纷的服务平台。“信访评理室”正是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针对目前信访工作中客观存在的总量大、影响大、牵涉面广等问题,及基层纠纷化解模式存在缺陷、信访渠道“兜底”出现断层等瓶颈,创新社会合作综合治理机制,探索破解制约信访工作的瓶颈、堵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考虑信访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确保群众诉求有人接、有人办,避免社会治理存在“真空地带”。如2020年6月,省信访局评理室对龙岩市永定区信访人李某等7人要求解决社保问题的信访评理事项进行跟进协调推动,仅用半天时间就圆满化解了该起疑难积案,7人均息诉息访,并专门寄来感谢信。又如2020年9月省、市、县三级在宁德市霞浦县召开林某海上养殖纠纷信访评理会,当事双方争论激烈,但效果很好,信访人在尚未拿到一分钱补助款的情况下,对公开公平公正的评理表示心服口服,当场保证息诉息访。
实践证明,福建“信访评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信访“终而不结、无限申诉”的难题和“信访—无处受理—继续信访”或“老信访—老调查—老不服—老信访”的恶性循环,打通了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壁垒,在评理方式和其他社会治理机构的衔接合作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的实践深化,是“四下基层”的时代探索,是“马上就办”的有效途径,是“三到位一处理”的落地举措,是“枫桥经验”的福建样本,是解决当前信访瓶颈的有力抓手,为完善信访治理体系与提高治理能力提供了福建经验。
(来源:学习强国)